本報訊(通訊員王繼明 劉遠雄 趙娜)武漢市公證員協會昨透露,即日起全市公證機關簡化“共同”小額繼承公證程序,當事人可委托其中一人辦理,不必所有人都到場。
  前不久,市民楊先生為繼承2000元的事情,跑到銀行,銀行堅持要他辦公證。而到了公證處,工作人員要他的兄弟姐妹4人全部到場,而楊先生的兄弟姐妹分居三鎮,且都很忙,不願為幾百元跑去跑來,要他把錢取出來自己用。但是,得不到現場確認,楊先生拿不到公證書,也就無法拿到2000元。
  市司法局副巡視員、公證黨委書記徐研介紹,月初,武漢市公證員協會通過了《關於辦理小額遺產繼承公證試行簡易程序的意見》。根據簡易程序,共同申請小額遺產繼承公證的當事人可委托其中一人申請辦理,並提供委托書及身份證件即可(辦理人需在公證處作出承諾),且公證書出具時限在10個工作日,公證費用也大大減少,最多不超過600元。  (原標題:“共同”小額遺產繼承 公證可委托一人辦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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